成都有几个区几个县?
成都共有7个行政区和3个县,分别是: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津县、蒲江县、金堂县。 1928年底,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后,将原川省划分为4个行政督察区,分别是:第一特区(治所在重庆)、第二特区(治所在万县)、第三特区(治所在自贡)以及第四特区(治所在雅安)。成都及其附近地区属于第五专区,专员公署驻在成都。 抗战爆发后,四川省划为第七区,区政府设重庆,成都属之。1940年,改为成都行政区,行署驻成都市。
建国前四川的行政区设置与抗战时的划分大致相同,只是取消了万县专区,将其所辖各县划归重庆专区管辖;而新设立的西康省则取代了原来隶属于四川省的第35行政区,其辖区大体相当于现今的凉山彝族自治州。 在民国时期和解放初期,除辖境变化外,行政区划分与今日无异。但到60年代后期,因“大办钢铁”等运动而导致人口剧增,四川省政府遂于1968年设立了温江地区以加强管理,该地区行政中心即设在今天的温江区。
80年代初,又因工业发展和城市建设需要,经国务院批准,撤销了原来的乐东县,设立县级乐平市(由德阳市代管),并将原乐东县所属的广汉县划归成都市管辖。还恢复了广汉地区的金堂县、什邡县,以及邛崃地区的蒲江县和新津县。至此,形成了今天的成都市辖7区3县的格局。 2月6日,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成都市郊区的红光人民公社和华阳人民公社,分别设立成都市郊区红光照区和华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