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是b区吗?
根据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对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批次,按招生计划数1:1确定调档比例。我校原则上认可教育部和各省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政策加分,但分值不能超过20分,且政策性加分不得累计,考生的附加分在专业录取时不予考虑。同一志愿投档考生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部分专业录取时,考生原始分相同时,依次优先录取有政策性加分、数学单科成绩分高、外语单科成绩分高的考生。我校未做分省计划的高水平艺术团、艺术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等招生计划,对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实行“分数清”原则,即原始分和政策性加分之和高的考生优先。
按专业组投档的'省(区、市)考生录取时按以下规定执行:
1.对非艺体类专业组进档考生,我校按照分数优先并结合分省分专业(专业选考科目等要求)招生计划择优录取,不设专业级差,无专业调剂志愿的考生如果服从调剂,将其调剂到其他志愿未录取满额专业。
2.对艺体类专业组进档考生,我校按该省(区、市)投档原则阅档或录取。
高校专项计划、强基计划、高水平艺术团、保送生、艺术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等在高校招办网站已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