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丢失怎么乘车?
旅客购票后,丢失车票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到车站售票窗口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1)提供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同时提供购票地(取票地)车站名称、乘车日期、车次、发到站信息。
(2)不晚于票面发站停止检票时间前20分钟。
办理时,车站确认旅客身份、车票等信息无误后,旅客按原车票车次、席位、票价重新购买一张新车票。新票票面标记“挂失补”字样。旅客办理补票手续后,不能再办理挂失补办手续、退票及改签手续。旅客到站后,要当场向车站出站口工作人员声明并配合查验。
经车站核实,有购票记录,已购车票有效,乘车日期、车次相符,票证人一致,实际乘车区间未超过已购车票乘车区间的,办理退票,核收2元退票费,并收回客运记录;有多名同行人且Free席位可予以解决时,站车应共同商定旅客到站后具体处置办法。不符合上述条件,或已购车票超过乘车日期范围的,不予办理挂失补办手续。
如果丢失的是学生票、残疾军人票等减价优惠(待)票,应在购票时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上出示符合规定的减价优惠(待)凭证原件,办理挂失补办手续时只办理原票价车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