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站不能带什么物品?
1、法律明文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品。 如氢气球;各种礼花弹、烟花;鞭炮;汽油(酒精)等易燃液体;烟花爆竹等。这些危险用品一经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出现,乘客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严禁携带有毒有害品 上公共交通运输工具不仅可能危害到乘客自身健康和安全,对环境亦可能造成威胁。法律规定,有毒品可疑物的,公安机关应当立即进行审查;发现罪犯有贩毒、吸毒行为的,应予以处罚。
3、严禁携带枪支弹药 枪支、弹药属于国家严格管制的物品,任何公民都不得非法持有或者私藏。《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中规定,非法运输枪支、弹药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对于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的,则由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4、严禁携带刀具类危险品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外,凡是杀伤性器具都属于禁止或限制携带物品!例如屠宰刀、斧头、弓弩、弹簧刀、棍棒以及菜刀等都是被禁止被旅客随身携带登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