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证在哪里办理?
一、国内委托公证 (一)办理流程: 在深申请公证,可直接到相应公证处申请办理,也可选择网上申领,具体流程如下: 以民事类委托书为例,准备材料清单如下: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外其他证件需提供复印件的均需原件核对);
3.《委托书》(须如实、准确填写全部内容并签名)原件及三份复印件;
4.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身份证复印件;
5.如委托人是自然人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不能体现双方关系的,还应提交受托人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该受托人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经公证的配偶关系证明(结婚证复印件)等足以证明双方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二)办理时限和费用 自受理之日起,公证人员在确认所收齐全部办理材料真实合法的前提下,负责起草公证书稿本,交承办人审核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出具公证书。 公证收费严格按照《公证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及外国委托公证 由于港澳台及外国并不存在直接授予公证权的国家机关,当事人想办理此类公证,需先申办护照及港澳通行证或签证等出入境手续后再行处理。 办理流程和所需资料与国内委托公证基本相同,不同之处在于:
1.办证材料中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地区的,应提供相应的有效证件;
2.有关财产所有权归属的证明,应当提交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仲裁机构裁决书或者仲裁调解书,未获得上述文书的,可以提供生效的债权文书;
3.公证事项涉及外籍人员的,还应当提供本国护照、国籍证件及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4.公证事项涉及外国企业的,还应提供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