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拿到预定火车票?
电话订票后,旅客应在规定的取票时间内(当日12:00前预订的车票,须于当日24:00前取票;当日12:00后预订的车票,须于次日24:00前取票)前往铁路代售点、自动售票机或铁路售票厅指定窗口取票。旅客取票时需提供订票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和订票单号(取票人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及订票单号到取票机上办理取票)。否则将无法取票。
如需变更订单中的订票、取票、乘车站,可在未取票前,拨打所在地的95105105订票专号2(按通话记录收费),选择“1”后根据语音提示,办理变更手续。其他信息不予变更。
电话订票未取的车票纳入“待退票”字库,自乘车日期第4日起随同窗口发售车票(如:5日乘车,未取的车票第7日随同窗口发售车票)。